虞美人·其一

词牌名虞美人|朝代:清朝|作者:高旭|

果能识得西来意。成佛生天矣。

入家心性出家身。证到大乘境界最多情。

沉吟寸草春晖杳。刻画臣能造。

应知作者古名家。硬笔盘空奡兀复安排。

注释

1. 原刊《南社》第一集,1909年冬,署名间高旭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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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3.5-1925.7.7,字天梅,号剑公,别字慧、钝剑,江苏江府金县张堰镇(今上市金山区张堰镇)人,中国近代人。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后来转向支持革命,与柳亚子陈去病等创立南社。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天梅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