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花令,原唐教坊曲名,后用为词牌,《太和正音谱》注“高平调”。按《间集》载《木兰花》、《玉楼春》两调,其七字八句者为《玉楼春》体,《木兰花》则韦词、毛词、魏词共三体,从无与《玉楼春》同者。自《尊前集》误刻以后,宋词相沿,律多混填。柳永《乐章集》入“仙吕调”,双调小令。全词共五十六字,七言八句,上、下片各四句三仄韵。

木兰花令 魏了翁

  • 1.《木兰花令·儿前捧劝孙扶掖宋朝·魏了翁儿前捧劝孙扶掖。共庆贺、娘娘七帙。此杯不比寻常,百年间、才是省陌。眼前彩绣成行立。已应是、天公偏惜。何须剩觅长年,且只消、一百二十。
魏了翁的诗词曲代表作

魏了翁(1178年—1237年),字华父,号,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
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府、泸州府、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
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去世,年六十。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文靖”。
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