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午吟·其十六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事事精详是与非,紫阳以此示全归。初经勉彊须坚苦,渐近天然妙入微。

精义无过能择善,入神还只是知几。须知圣学无多法,尺寸基培万仞巍。

猜您喜欢

  • 1.《悲歌行唐朝·李白悲来乎,悲来乎。 主人有酒且莫斟,听我一曲悲来吟。 悲来不吟还不笑,天下无人知我心。 君有数斗酒,我有三尺琴。 琴鸣酒乐两相得,一杯不啻千钧金。 悲来...
  • 2.《东阳夜怪诗·其四唐朝·不详长安城东洛阳道,车轮不息尘浩浩。争利贪前竞著鞭,相逢尽是尘中老。
  • 3.《统军池宋朝·曾旼长山谩刻金芝颂,宫相空吟石竹诗。事往岁深无处问,北园唯见孟家池。
  • 4.《馀文明朝·朱鼎乾坤触处兵戈满。槁砧此去几时还。襟袖啼痕千万点。
  • 5.《又同前题稐李大廷尉筼谷韵明朝·李孙宸万紫千红路杳漫,芳冈引眺未应残。三花寂倚诸天出,二水平从一掌看。竹径鸟啼春有恨,禅房雨过暮馀寒。不妨小酌分斋供,信好空门礼法宽。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