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居漫兴·其十二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平沙漠漠两岸,流水弯弯几村。兴至便呼叶渡,归来不掩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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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送东方子春归广汉宋朝·吕陶閒上层楼赋式微,暮云重叠雁南飞。三秋已有还乡念,十日那堪送客归。世路最宜心似水,年华休叹露沾衣。一官拟得知何处,回首风标又阔违。
  • 2.《麋枣道中宋朝·吕陶藩政雍容虑在民,暂行千骑按江津。寒侵客袂逢轻雨,翠拂林梢觉浅春。极望风光迷绿野,纵吟怀抱脱红尘。愿公改作刘公堰,留得嘉名谕蜀人。
  • 3.《夏日观莲忆濂溪雅趣·其二明朝·王凤翎习家池馆足留连,十丈重开玉井莲。清影半摇朱幕外,暗香微动绿漪前。披襟北海浑无暑,对酒南薰恰有缘。自别周郎谁是主,劳心空寄爱莲篇。
  • 4.《村庄杂兴·其三明朝·王弘诲下马入柴门,秋高日易曛。乱山纡鸟道,叠石溷。
  • 5.《张君父归家有感宋朝·彭汝砺河可以竭山可徙,我翁不归行不已。三往三复翁归止,翁行尚壮今老矣。儿昔未生今壮齿。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