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秬(?—1173),字嘉叟,原籍中
山曲阳(今属河北),徙居泉南(今
福建泉州),
王安中孙。绍兴十九年,以宣教郎十办诸军审计司(《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九)。二十五年,为淮南转运判官(同上书历知江、抚二州(同上书卷一八五)。九年卒(
陆游《闻王嘉叟讣报有作》)。著有《复斋
诗集》十五卷(同上书),又有《复斋制表》二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均已佚。《全宋诗》卷二O四六录其诗五首。《全宋文》卷四八九五收有其文。事迹见
魏了翁《王侍郎秬复斋诗集序》(《
鹤山集旁卷五四)、《宋诗纪事》卷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