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纪丞相挽诗·其四

朝代:宋朝|作者:曾开|

昔造东都第,斯文得典型。

谬蒙蕃下榻,亲见鲤趋庭。

雁序相先后,鸿飞独杳冥。

至今鸾鹄峙,梧竹养修翎。

注释

1. 五言律诗 押青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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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开,宋赣州人,徙居河南府,字天游。徽宗崇宁二年进士。曾从游酢学,与刘安世交。累擢起居舍人,权中书舍人。掖垣草制,多所论驳,忤时相意,左迁太常少卿。高宗时为刑部侍郎,上言增补禁军,迁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忤秦桧,罢知婺州,改徽州,以病免。卒年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