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英会诗

朝代:宋朝|作者:赵丙|

新春鼎洛燕英髦,主礼雍容下庶僚。

二相比肩官一品,十人华发事三朝。

星阶并列瞻台曜,尊酒时行挹斗杓。

东颍庸夫最无状,也将颜面趁嘉招。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萧韵

2. 《说郛》卷七五《洛中耆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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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丙(一○○八~?),字南正。曾举进士,以太常少卿致仕(《司文正公集》卷六五《洛阳耆英会序》),居洛阳。神宗元丰五年(一○八二),与司马光富弼等为耆英会,时年七十五。有文稿十四编(同上书《赵朝议丙字南正文稿序》),已佚。今录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