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丹复命篇·其二·五言十六首

朝代:宋朝|作者:薛道光|

精气元无本,神灵共一家。

但能擒五贼,自可结三花。

甲乙无令失,庚辛不要差。

一阳归正令,七返转河车。

注释

1. 五言律诗 押麻韵

2. 按:原序作于靖康元年,五言十六首,以表二八一斤之数,七言三十首,以表三十日之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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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宋陕府人,一名式,又名道原,字太源。尝为僧,法号紫贤,又号毗陵禅师。长安,留开福寺。后为道士。徽宗崇宁五年寓郿,遇石杏林传授口诀真要,乃注解《悟真篇》,作《复命篇》及《丹髓歌》。高宗绍兴中寿至一百十四岁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