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四首·其二

朝代:宋朝|作者:释净端|

八还之教垂来久,自古宗师各分剖。

直饶还得不还时,也是虾逃不出斗乃从仁岳法师受楞严要旨。一日,岳以经中疑难十数使其徒答之,唯端呈二偈曰云云,岳视而惊异曰:“子知见高妙,必弘顿宗于时。”)。

注释

1. 押有韵

2. 《罗湖野录》:(净端

猜您喜欢

释净端(一○三二~一一○三),俗姓邱,字表明,归安(今浙江吴兴)人。肄业吴解空讲院,顿契心法,乃从仁岳法师受公《楞严》要旨。参宝觉齐岳禅师得悟。见弄狮子者,丛林号为端师子,自号安闲和尚。徽宗崇宁二年趺坐而化,年七十二。有《吴山集》,已佚。事见《禅林僧宝传》卷一九、《罗湖野录》卷一、清光绪《归安县志》卷四三、《吴兴存》卷一四。今录诗四十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