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雅颂二十四首同翠渠作·其二十三·平越伸冤

朝代:明朝|作者:祁顺|

虞典钦恤具,周书敬慎存。

明刑此为准,所贵多平反。

平越有死狱,公为伸其冤。

灯前求生意,笔底回春温。

于门日高大,阴德遗子孙。

注释

1. 押元韵

猜您喜欢

【生卒】:1434—1497
【介绍】: 明广东东莞人,字致和,号巽川。天顺四年进士,授兵部主事,进郎中。成化中使朝鲜,不受金缯,拒声伎之奉。累官至江西左布政使。有《石阡府志》、《巽川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