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母哀十首·其十

朝代:明朝|作者:李江|

原始要终岂足怜,委诸理数为能全。

福该所有皆该分,寿不相应自不天。

借语发挥泉壤德,遗言留与子孙传。

脩身俟死夫何义,原始要终岂足怜。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先韵

2. 以上《亦先生遗稿》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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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字朝宗,号亦山。开平人。明孝宗弘治五年(一四九二)举人。任广西梧州推官,以文章忤当道,罢归。有《亦山先生遗稿》四卷。清道光《肇庆府志》卷一八、民国《开平县志》卷三二有传。李江,以李文约藏清道光十五年刊本《亦山先生遗稿》为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