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高判府之临江

朝代:明朝|作者:林光|

曾于玉笥卧山窗,约定金牛酒一缸。

桃月无缘偿阁皂,送君飞梦又临江。

时当暖活花争醉,语似丁宁燕几双。

何物可为三府赠,试看颜子问为邦。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江韵

2. 金牛,洞名,罗一峰读书处。余尝与一峰至玉笥,拟游阁皂,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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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明广东东莞人,字缉熙。成化元年举人。通经史,得吴澄论学诸书,读之大喜。中举后,从陈献章学。初为平湖教谕,官至襄王府左长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