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试院中杂作五首皆言取士之法而各有所喻焉·其三·邓林木

朝代:明朝|作者:苏仲|

吾闻邓林木,连阴遍千里。

自从开辟来,斲伐非一纪。

是谁持斧柯,历阅林麓里。

社栎非所用,樗散非所喜。

所得在良材,所获须杞梓。

或逢沈与檀,骨干千年止。

蜿蜒龙蛇枝,逢者不顾矣。

兹特非等閒,金璧安敢比。

中蕴二五精,天香透肤理。

直可荐郊庙,不敢语凡鄙。

果遇巨眼人,持归献天子。

注释

1. 押纸韵

2. 此言去凡才而选佳士,固宜矣。然中有学古体道之士,不合时宜,或见废黜者,是尤当加意焉,而不可遽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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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仲(一四五六—一五一九),字亚夫。顺德人。葵弟。明孝宗弘治十五年壬戌(一五〇二)进士,官户部主事。旋忤宦官刘瑾意,出为岳郡散官。十八年,皇帝赐命进防承德郎。武宗正德七年(一五一二),任广西象州知州。九年,退居归田。十四年,卒于家。有《古愚集》,三卷,文一卷。清康熙《顺德县志》卷七有传。其来孙天琦又有《奉直大夫象州知州前户部主事古愚公传》,见《古愚集》卷首。苏仲诗,以清光绪七年(一八八一)顺德苏仲德堂藏板重刻本《古愚集》为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