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免台湾府本岁正供诗以志事

朝代:清朝|作者:乾隆|

无端孽种聚苻萑,劫掠村庄害及官。

不得已而用兵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寒韵 出处:御制五集卷二十九

2. 福建台湾逆匪林爽文等创立天地会名目煽诱匪徒谋为不轨劫掠村庄及知府孙景燧知县俞峻等往捕转被戕害当此光天化日之下聚众猖獗不法已极不可不大加惩创以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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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的诗词曲代表作

乾隆(Emperor qianlong)是清代高宗年号,前后一共六十年,起止时间为公元1736年至1796年。在这期间的重要事件有大兴文字冤狱、《四库全书》的编撰等。
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1711年925日出生,于1799年2月7日逝世,清朝第六位皇帝,入关之后的第四位皇帝,雍正皇帝第四个儿子,母亲孝圣宪皇后钮钴禄氏。年号“乾隆”,寓意“天道昌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