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恨

朝代:清朝|作者:范荑香|

被害何因实可伤,八旬孤苦痛凄凉。

门无关键厨无火,炉有寒灰地有霜。

病里饥寒唯自泣,健时劳力为人忙。

于今何处求生计,血泪遗书诉上苍。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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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临江仙·孤雁清朝·纳兰容若霜冷离鸿惊失伴,有人同病相怜。拟凭尺素寄愁边,愁多书屡易,双泪落灯前。莫对月明思往事,也知消减年年。无端嘹唳一声传,西风吹只影,刚是早秋天。 
  • 2.《歌·其三唐朝·契此万法何殊心何异,何劳更用寻经义。心王本自绝多知,智者只明无学地。
  • 3.《子熙两和诗寄再用韵以答元朝·宗衍梁甫吟馀自荷锄,南阳非复旧门闾。春愁乱逐杨花起,秋兴频将柿叶书。水落楚江寻瘗鹤,草荒吴苑问蒸鱼。远游忆母还归省,安得云萍有定居。
  • 4.《颂古七十六首·其七十三宋朝·释士圭三脚驴儿忒杀好,长放后园教吃草。等闲牵去向人前,踼倒湖南瞎长老。
  • 5.《悼友父明朝·沈鍊白首朱门客,言从地下游。平生醉罗绮,今夕卧松楸。月照泉台夜,风生陇岸秋。一嗟流水恨,千载共悠悠。
原名蒥淑,又字清修,大埔县三河镇梓里村人。父为名举人范引颐。香幼极聪颖,初由母教识字读书,稍长则由父范肃公教读文,故遂能文能诗。二十一岁,由父作主嫁本县庠生(秀才)邓耿光,在三水县学署成婚。耿光学举子业(应试的诗文),但写诗不及荑香,常觉惭愧。婚后三年,耿光病死。香年方二十四岁,未有子女,其夫兄将一子过继为嗣,但家贫,夫兄无所愿恤,且有迫嫁之意。她坚执不从,悉心教嗣子读书。及后,其父解职返家,怜惜女儿夫死家贫,着她回住娘家,兼侍候老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