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韵诗上平声十五首·其二·太祖肇基帝业

朝代:清朝|作者:乾隆|

初居鄂多理,数世后乱逢。

神鹊护免害,肇祖歼仇凶。

据赫图阿拉,创业继称雄。

七世至太祖,天表羲轩同。

有甲十三副,栋鄂首命征。

登屋两中伤,扪创手拄弓。

迷而苏者数,创愈复往攻。

终克翁鄂洛,授射者官封。

虽汉高大度,奚能与比崇。

纪此告子孙,可不念祖宗。

开基如是艰,守成敢懈衷。

继兹渐扫荡,北与蒙古通。

兴京爰建都,适当明运冬。

既协人心望,允宜天命膺。

历历述实录,后人聪听恭。

注释

1. 出处:御制四集卷四十七

2. 自立国居鄂多理城数世以后有不善抚其众者国人叛戕害宗族有幼子遁于荒野国人追之会有神鹊止其首追者遥望鹊栖处疑为枯木遂中道而返于是获免隐其身以终自此后世俱德鹊诫勿加害

乾隆的诗词曲代表作

乾隆(Emperor qianlong)是清代高宗年号,前后一共六十年,起止时间为公元1736年至1796年。在这期间的重要事件有大兴文字冤狱、《四库全书》的编撰等。
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1711年925日出生,于1799年2月7日逝世,清朝第六位皇帝,入关之后的第四位皇帝,雍正皇帝第四个儿子,母亲孝圣宪皇后钮钴禄氏。年号“乾隆”,寓意“天道昌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