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旨将明兴等奏请捐廉归还运道工程例外津贴银两并准作正开销诗以志事

朝代:清朝|作者:乾隆|

户口日以滋,物价自腾贵。

是即保泰难,可靳官帑费。

前年河北决,堵宣策筹备。

和雇与民价,征役弗民逮。

然而奏销时,部原有成例。

增价例应驳,乃有捐廉议。

吾岂肯为斯,普许官销赐。

河复修运道,较前本一事。

兹勘所筑功,坚整如鳞比。

田庐实可卫,议叙酬勤勚。

必有所增价,亦准官销暨。

但弗劳万民,忍更苦群吏。

一二资饭食,虽有非大弊。

聚敛及盗臣,传语吾犹记。

注释

1. 押词韵第三部 出处:御制五集卷九

2. 国家承平百数十年户口日滋顺治初年民数一千六百馀万乾隆初年已增至一万六千馀万近年乃至二万七千馀万是户口增至二十倍物价日昂理势自然详见癸卯民数谷数诗

乾隆的诗词曲代表作

乾隆(Emperor qianlong)是清代高宗年号,前后一共六十年,起止时间为公元1736年至1796年。在这期间的重要事件有大兴文字冤狱、《四库全书》的编撰等。
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1711年925日出生,于1799年2月7日逝世,清朝第六位皇帝,入关之后的第四位皇帝,雍正皇帝第四个儿子,母亲孝圣宪皇后钮钴禄氏。年号“乾隆”,寓意“天道昌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