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绍兴秦烈妇二首·其二

朝代:清朝|作者:陈毓瑞|

莫道闺帏饮恨长,争誇芳烈耀珂乡。

三生伉俪缘俄顷,廿五韶华梦一场。

生本昙花心已淡,死应同穴骨犹香。

他年墓木成连理,两两文禽话夕阳。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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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宿崇福庵显上人房宋朝·周孚潦收秋涧静,木落莫山稠。石路果能滑,杖藜聊此留。夜房憎豹脚,朝饭忆猫头。为语汤从事,无忘马少游。
  • 2.《送崇长老宋朝·周孚渺渺天童路,今年草又秋。净瓶谁解趯,钝斧子牢收。作略如投子,生涯只赵州。山田一盂饭,此外更何求。
  • 3.《林素园居士和章有“只缘分别恼高僧”句,再却赋清朝·巨赞名实未分白二毛,悬牌表刹亦徒劳。中行自昔归平易,僧在真修不要高。
  • 4.《壮士行明朝·江源二十始弱冠,豪气隘九州。千金结游侠,一言惧诸侯。酬恩誓白日,抗义横高秋。丈夫谅无负,羞比荆阿流。
  • 5.《广陵送张孟奇明朝·李应徵乾坤同作客,千里任飘蓬。况复离亭别,萧条落照中。涛声扬子北,寒色海门东。去去烟波外,无为叹路穷。
字唯生,屡困场屋,大小试均不售,援例以府经历分发直隶,旋捐升知县。工于讯鞫。历充天津地方审判厅民庭庭长,检察厅检察长,江阴地方检察厅检察长。民国四年保免县知事试验审查合格,仍分省直隶。历任乐亭、阜平、丰润、宁、晋等县知事。廉干有为,勤恤民隐,年六十馀卒。著有读史管见、一斋格言、一斋年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