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季咏史十三首·其七

朝代:清朝|作者:张笃庆|

同文黑狱少完肤,妖焰熏天万事诬。

酷吏凭添沉命法,奇刑尽隶执金吾。

勾陈天远浮云蔽,贯索星明正气孤。

翻借封疆成铁案,谁怜道济血模糊!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虞韵

2. 时田尔耕、许显纯为镇抚司,特设极刑,谓杨、左诸公受熊廷弼金,因锻炼成狱,杀廷弼以杀诸公也,视同文馆狱祸尤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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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清东淄川人,字历友,号厚斋。康熙二十五年拔贡生。为施闰章所赏识。荐鸿博,力辞不就。后受学使荐为山东明经第一,赴京应试,下第。回乡隐居,闭门著书。以盛唐为宗,歌行尤为擅场。有《八代诗选》、《昆仑山房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