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难夷遭风到境加意抚恤照例护送诗以纪事

朝代:清朝|作者:董正官|

得生众命赖渔船,恭顺中山天亦怜。

破艇底能漂海上,大龟屿恰属兰边。

馆餐仰体怀柔远,额手欣看顶礼虔。

此与琉球深夙契,前年护送又今年冬内,前任移交难夷林廷栋等三十四名,当经护送。今辛亥嘉平,又救获难夷宫平等十四名,拟于新春护送。」)。。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先韵 出处:此收于萨廉《噶玛兰厅志》〈杂识〉,又载陈汉光《台湾诗录》。 创作地点:台湾

2. 作者注:「己酉(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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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正官(?~1853),字钧伯,又字训之,南太和(今南大理)人。清道光十三年(1833)进士。曾任福建安溪、常泰、云霄等县职务。道光二十九年(1849)十一十七日,由霞浦知县升任台湾府抚民理番防捕粮通判,又授噶玛兰通判。为政勤慎,曾于数月间结讼牒六百馀件。噶玛兰通判任内,常亲临厅属各隘,督责防番事宜。又亲任噶玛兰仰书院山长,化育当地士子。咸丰三年(1853)八月十四日,吴磋抗清事起,董氏前往征讨,抵大陂口,中伏,自刎而死。朝廷赐恤,世袭云骑卫。厅民设位,附五榖厅祀之。董正官曾令邑中生员李祺生续编《噶玛兰厅志》,且列名监修。其诗多收录于《噶玛兰厅志》。〖参考《台湾历史人物小传—明清时期》,台北: 国家图书馆,2001年。〗(施懿琳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