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孟既及于难余以联挽之词曰论事非有可为君归地下应横涕杀身诚所不幸我愧兵间再脱身后四年浚南与余相遇于金陵出其哀宗孟诗三篇见示为词颇痛遂追挽亦成二篇·其一

朝代:清朝|作者:诸宗元|

曾怪丰髯易短髭,同哀时会孰为之。

单车出塞终何济,双栝题门后可悲。

漫信将军能好客,更无弟子为舆尸。

廿年前与论官制,叱咤旁惊奋臂时。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支韵 出处:大至阁

2. 庚戌在都,君与余论官制,余主张两级甚力,君谓不可,其词色甚忿,座客骇然,既而君乃折服。后钝初曾语余:「草地方官制当从君议,宗孟亦见从矣。」

诸宗元(1875-1932),字贞壮,一字贞长,别署迦持,晚号大至。浙江绍兴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举人,官直隶知州、湖北黄州知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