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武仲·鞭笞的诗句(共1句)

鞭笞简介

鞭笞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biān chī,一指用鞭子抽或板子打某人某物,二指古代的一种刑法,指用鞭子抽打犯人。三指谴责,批判。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孔武仲(1042~1097),字常父,今峡江县罗田镇西江村人。孔子四十七代孙,孔文仲大弟。自幼聪慧好学。嘉祐八年(1063)登进士甲科第六。初授谷城县主薄。历任江州(今江西九江)、信州(今江西上饶)军事推官、湘潭县知县。后任国子监司业、集贤院校理时,奏请朝廷改革科举制度,恢复以诗赋取士,选贤举能。元祐六年(1091)七月,以宝文阁待制出任宣州(今安徽宣城)、洪州(今江西南昌)知州。绍圣三年(1096),因朝廷党派斗争激化被免职,定居池州(今安徽贵池县)。从此,专事文学研究,与欧阳修、苏轼、苏辙、黄庭坚等人过从甚密,诗词唱酬,信书不绝。一生著说百余卷,主要有《书说》13卷、《诗说》20卷、《论语说》10卷、《金华讲义》13卷、《孔氏奏议》3卷、《芍药园序》及《孔氏杂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