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了翁·描写荷花的诗句(共1句)

荷花简介

荷花(学名:Nelumbo sp.;英文名称:Lotus Flower):属龙眼目、莲科,是莲属中2个物种“莲”和“黄莲”及众多人工培育品种的通称。是多年生水生草本花卉。地下茎长而肥厚,有长节,叶盾圆形。花期6至9,单生于花梗顶端,花瓣多数,嵌生在花托穴内,有红、粉红、白、紫等色,或有彩纹、镶边。坚果椭圆形,种子卵形。

荷花种类很多,分观赏和食用两大类。原产亚洲热带和温带地区,中国早在周朝就有栽培记载。荷花全身皆宝,藕和莲子能食用,莲子、根茎、藕节、荷叶、花及种子的胚芽等都可入药。其出污泥而不染之品格恒为世人称颂。“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就是对荷花之美的真实写照。荷花“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尚品格,历来为人墨客歌咏绘的题材之一。

1985年5月荷花被评为中国十大名花之一。荷花是印度、越南和拉维的国花,也是中国山东济南市、济宁市;湖北孝感市、洪湖市;河南许昌市;广东肇庆市;江西九江市;四川遂宁市;安徽阜阳市的市花。

魏了翁的诗词曲代表作

魏了翁(1178年—1237年),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
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府、泸州府、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
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去世,年六十。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文靖”。
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