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宪·鸿门的诗句(共1句)

鸿门简介

秦二世三年(前207),项羽在钜鹿(河北平乡)歼灭了秦的主力军,率军入关后,在此宴请刘邦,史称鸿门宴。

鸿门位于陕西省临潼区城东约5公里的新丰镇鸿门堡村。峭原由于被骊山流下来的雨水冲刷,北端出口处状如门道,形似鸿沟,故名。

张宪,(?—1142)阆州人。为岳家军前军统制、同提举一行事务。高宗绍兴四年,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攻取郢州后,与徐庆、牛皋等进克随州,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复邓州。十年,从岳飞北伐,领兵夺据颍昌府、淮宁府。郾城大战后,引军攻拔临颍,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以战功官居观察使。十一年,岳飞罢兵权,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秦桧、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与岳同时被捕。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终不伏罪,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