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勋·婚姻的诗句(共2句)

婚姻简介

婚姻泛指婚龄男女以夫妻名义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长期结合。根据双方身体条件、工作能力、结婚观念、历史文化而产生的夫妻关系,应取得医学、伦理、民法等层面的认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男女自愿结合在一起,互相接受互相依靠,婚姻应与社会人口变化、历史文化相适应。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多民族国家,婚姻制度也经过多次变革,现在普遍认同一女一男,一妻一夫形式。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一般是指男娶女嫁过程。 

曹勋的诗词曲代表作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南宋大臣,北宋末词人曹组之子。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比较平庸,但有几首使金诗颇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