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十朋·立秋的诗句(共1句)

立秋简介

立秋,是“二十四节气”之第十三个节气,也是秋季的起始。斗指西南,太阳达黄经135°,在每年公历87、8日或9日。“立”,是开始之意;“秋”,意为禾谷成熟。整个自然界的变化是循序渐进的过程,立秋是阳气渐收、阴气渐长,由阳盛逐渐转变为阴盛的转折。在自然界,万物开始从繁茂成长趋向成熟。

立秋是二十四节气中仅次于大暑小暑的第三热节气。在节气排列顺序上,处暑在立秋之后,秋季第二个节气“处暑”(末暑)才出暑。二十四节气有“三暑”(小暑、大暑、处暑),“三暑”中间还夹一个“立秋”节气,立秋之后才是处暑(末暑)。“三暑”与“三伏”均代表高温酷热天气,“三伏天”涉及小暑、大暑、立秋、处暑四个节气。在二十四节气中,暑天比较长。

立秋意味着降水、湿度等,处于一年中的转折点,趋于减少或下降。从立秋开始,阳气渐收,万物内敛。立秋与立春立夏立冬并称“四立”,也是古时“四时八节”之一。秋天是禾谷成熟、收获的季节。立秋时,古时民间有祭祀土地神,庆祝丰收的习俗。还有“贴秋膘”、“咬秋”等习俗。

王十朋的诗词曲代表作

王十朋(1112年11月9日—1171年8月6日),字龟龄,号梅溪。生于温州乐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乐清市)梅溪村。南宋著名政治家、人,爱国名臣。
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揽权”中兴为对,被宋高宗亲擢为进士第一(状元)。官秘书郎。曾数次建议整顿朝政,起用抗金将领。孝宗立,累官侍御史,力陈抗金恢复之计。历知饶、夔、湖、泉诸州,救灾除弊,有治绩,时人绘像而祠之。
乾道七年(1171年),王十朋逝世,年六十。绍熙三年(1192年),追谥“忠文”。有《梅溪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