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必大·秋官的诗句(共1句)

秋官简介

秋官为古代官职,《周礼》分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秋官以大司寇为长官,掌刑狱,所属有士师、司刺、司厉、大行人、小行人等官。北周依《周礼》置六官,设秋官府,以大司寇卿为主官,正七命,所属有司宪、刑部、布宪、蕃部、宾部五中大夫,掌朝、司隶等下大夫,以及各大夫所属官员。唐光宅元年(684),曾改刑部为秋官,刑部尚书为秋官尚书。神龙元年(705),复原名。后以秋官为刑部的通称。

周必大的诗词曲代表作

周必大(1126年815日—1204年10月25日),字子充,一字洪道,自号平园老叟。原籍郑州管城(今河南郑州),至祖父周诜时居吉州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县永和镇周家村)。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庐陵四忠”之一。
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进士及第。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举博学宏词科。曾多次在地方任职,官至吏部尚书、枢密使、左丞相,封许国公。庆元元年,以观文殿大学士、益国公致仕。嘉泰四年(1204年),卒于庐陵,追赠太师。开禧三年(1207年),赐谥文忠,宁宗亲书“忠文耆德之碑”。
周必大工文词,为南宋文坛盟主。与陆游范成大杨万里等都有很深的交情。著有《省斋文稿》、《平园集》等,后人汇为《益国周文忠公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