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诗人的诗句(共1句)

诗人简介

诗人,就一般意义来讲,通常是指写诗的人,但从文学概念上讲,则应是在诗歌(诗词)创作上有一定成就的写诗的人和诗作家。诗人,通过诗歌创作、吟咏抒发激情,通过诗歌讴歌祖国的大好河山,通过诗歌传颂人间真善美。载入文学史上的诗人,应属于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艺术家的范畴。中国历代出现过众多的杰出诗人,如古代的屈原、李白、杜甫、白居易、苏轼等;近代的徐志摩、闻一多、林徽因、戴望舒等;当代的厉声教、余光中、北岛、顾城、祁连山等。对于诗人的分类很多,如陆游、丘逢甲等称爱国诗人,高适等则称边塞诗人,陶渊明、厉鹗、孟浩然等称田园诗人,李商隐等称无题诗人,邮如斯、袁枚、赵翼、张问陶等称性灵诗人。另外,古今诗人的雅号还很多,如诗仙、诗圣、诗佛、诗祖等。

范仲淹的诗词曲代表作
范仲淹(989-1052年),字希文,汉族,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文学家、教育家,世称“范文正公”。仁宗时,担任右司谏。景祐五年(1038年),在西夏李元昊的叛乱中,与韩琦共同担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协助夏竦平定叛乱。庆历三年(1043年)富弼、韩琦等人参与“庆历新政”。提出了“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等十项改革建议。历时仅一年。后因为遭反对,被贬为地方官,辗转于邓州、杭州、青州,晚年知杭州期间,设立义庄,皇佑四年(1052年)病逝于徐州,谥文正。著有《范文正公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