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廷鸾·失职的诗句(共1句)

失职简介

1.失去常业;失所。《周礼·地官·大司徒》:“十日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 孙诒让 正义:“职谓四民之常职。”《史记·燕召公世家》:“ 召公 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伯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 宋 司马光 《请更张新法札子》:“而 王安石 不达政体,专用私见,变乱旧章,误先帝任使,遂致民多失职,闾里怨嗟。”

2.怠忽职守;未尽职责。《左传·昭公七年》:“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 杜预 注:“失职有罪。”《·召南·采蘩序》:“夫人可以奉祭祀,则不失职矣。” 毛 传:“不失职者,夙在公也。”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四:“ 曾子开 封 曲阜 县子, 谢任伯 封 阳夏 县伯。 曲阜 ,今 仙源县 ; 阳夏 ,今 城父县 ,方疏封时,已无二县矣。司封殆失职也。”

3.失去职权。 明 王鏊 《震泽长语·官制》:“ 光武 中兴,身亲庶务,事归台阁,尚书始重,而 西汉 公卿稍以失职矣。”

马廷鸾的诗词曲代表作

马廷鸾(1222年—1289年),字翔仲,号碧悟。宋饶州乐平(今江西乐平市)众埠乡楼前村人。幼年丧父,贫不改志,刻苦读书,淳祐七年(1247),马廷鸾赴京参加乙未科省试,获进士第一,殿试为第四,一举成名。他一生勤政爱民,秉性正直,从地方官直至宰相高位。惜南宋朝廷为权奸把握,不能尽展其才华。度宗朝奸臣贾似道、丁大全当国把持朝政,视为异见,受其压制,迫于内忧外患,廷鸾饮恨引退。宋亡,廷鸾拒绝与元政权合作,表现出崇高的民族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