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公绰(763年—832年),字宽,小字起之,京兆华原(今陕西铜川市耀州区稠桑乡柳家塬)人。唐朝名臣、书法家,柳公权之兄。柳公绰为人庄重严谨,喜交豪杰。聪敏好学,颇有才略。累官州刺史,侍御史,吏部郎中,御史丞。宪宗时为鄂岳观察史,讨吴元济有功,拜京兆尹。后迁河东节度使、户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大和六年(832年),柳公绰去世,年六十八。获赠太子太保,谥号“元”。
尊礼尽孝 柳公绰字起之(《新唐书》作字宽,才出生三天,他的伯父柳子华说:“光大我柳家门庭的,是这个儿子。”因而小时的字叫起之),他年幼时,对父母孝顺,对兄弟友爱,性格严整,品质庄重,举动都依据礼法。
坚守法律 柳公绰写的文章文雅不俗,不是圣贤的书不读。最初被推举为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担任校书郎。一年后第二次考中这个科,被任命为渭南县尉。当时荒年歉收,柳公绰家虽然丰衣足食,但每餐饭他不超过一碗,到丰年才恢复饭量。有人问他,他回答说:“四方的人都困苦饥饿,我能一个人吃饱吗?”经连续提
柳公绰任山东节度使,巡行到所属的邓县。县里有两个官员同时被捕,一个是因为接受贿赂,一个是玩弄法令。县令听说柳公绰向来强调法纪,心想他必定杀掉贪污的人。结果柳公绰的判决是:“贪污的官吏虽触犯法令,但法律还在;奸邪的官吏破坏法令,法律就灭亡了。”结果杀的是玩弄法令的人。他马厩里的马咬伤踢伤养马的仆人,公绰就杀掉了那匹马。有人说这是一匹良马,公绰说:“哪有良马而伤害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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