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湛墓在武进新塘乡秦村(今雪堰镇太湖村之沿墙村)),葬后数年,桥塘突产紫莲花数十茎,土人称为花墓塘,志甘棠之爱,秦湛墓也称为花墓坟,并有太史桥、八角井等遗迹,赖大宗之后萃处相依,一直保留下来,清嘉庆丙辰(1796)26世孙秦震钧又择吉兴修堆冢。城建坊地,有为他姓侵去者,归其粮以复之。自公以下凡6世,谱逸其墓无可考,即在墓旁左右相祔,依昭穆立碑。(见附图)
秦湛墓历经八百多年,一直完好。近年因雪堰镇太湖湾开发,殃及秦湛墓,被平毁。墓门被拆毁用作小河驳岸之砌石。作为秦湛后裔子孙,不能不深表极大遗憾。
秦湛通判常州的时间有两种记载,一种记载是在政和中,另一种记载是绍兴二年至绍兴四年,即所谓政和说和绍兴说。
秦观后裔家谱中无一例外地记载了秦湛政和中通判常州,清康熙《常州府志》记载了秦湛在政和六年(1116)任常州通判,时间较家谱更进一步落实到年份。
1926年锡山秦氏九修宗谱,秦毓钧据《咸淳毗陵志秩官门》的记载,秦湛通判常州的时间是绍兴二年(1132)四月至绍兴四年,并在宗谱上加以说明。(见《锡山秦氏宗谱》上秦毓钧撰《先淮海公墓改葬年月考》)此说得到了扬州师范大学教授秦子卿的认同,顾吉辰在《祠堂博览》2005年冬之卷《也谈秦观改葬的时间》一文中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