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布简介

曾布的诗词曲代表作

曾布(1036年113日—1107年8月21日),字子宣,太常博士曾易占之子,中书舍人曾巩之弟,北宋中期宰相,王安石变法的重要支持者,在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王安石变法期间曾同时担任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学士、三司使等职。
十三岁时,父亲曾易占去世,跟随兄长曾巩学习,得到了王安石和韩维的推荐,曾布得以上书言政,得到了宋神宗的重视并被重用,在熙宁年间王安石变法的关键时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后来在市易法的争论中,曾布被认为阻挠了新法而贬谪出外,在饶、潭、广、桂、秦、陈、蔡等地奔波为官。
宋神宗驾崩后,高太后垂帘,旧党执政,曾布又因坚持不变役法而未进入政治中心,直至宋哲宗亲政后才得到重用,重新开展变法事业,被任命为枢密使,但又与同为新党的章惇爆发矛盾。端王赵佶继位后,章惇因反对被贬谪,曾布被徽宗任命为右仆射,并排挤掉了作为左仆射的韩忠彦,又和新任左仆射蔡京爆发矛盾,被一再贬谪,最终死于润州,终年七十二岁。死后追赠观文殿大学士,谥号文肃。
曾布虽然不乏才干,但在宋史中却被列入《奸臣传》,政治生命被卷入北宋后期白热化的党争,政治立场较为中立,在哲、徽二帝时期的斗争中扮演重要角色。

曾布生平

  曾布,汉族江右民系。生于夏历1035年十月初一(公元1035年11月3日)亥时,13岁时丧父,从学于兄曾巩。嘉祐二年(1057年)登进士,初任宣州司户参军、怀仁县令。熙宁二年(1069年)到开封,由知府韩维聘为开封府检校库监库,经韩维、王安石推荐,上书言政。深得神宗赏识,命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加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公事。与吕惠卿共同参与制订青苗、助役、保甲、农田之法,成为王安石的重要助手之一。熙宁三年,河北安抚使韩琦上疏极力反对青苗法。曾布据理力争,驳斥了反对派的种种不实说法,使该法继续推行。王安石说:“新法初行,议论纷纷,唯独惠卿与布始终坚定不移,其他人多反复无常。”不久,升为修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学士兼三司使。

  熙宁七年(1074年),守旧派大力反对市易法,神宗迫于皇室、外戚等的压力,令曾布进行追究。曾布将开封府主管市易的判官吕嘉问多收利息以图奖赏,认为市易法是“挟官府而事兼并之事”陈述于廷。吕惠卿、王安石认为曾布有意阻挠市易法推行,将曾布贬知饶州、再知潭州(今长沙)、广州、桂州、秦州(今天水)、陈州(今淮阳)、蔡州(今汝南)、庆州(今庆阳)。元丰末(1085年),复为翰林学士、户部尚书。适逢司马光执政,令其改役法,曾布拒绝,结果又被外调。元祐初(1086年)以龙图阁学士知太原府,再调真定府(今正定)、河阳、青州、瀛州。绍圣初(1094年),曾布为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章惇为左相,布任知枢密院事,力赞章惇“绍述”之议。元符三年(1100年),哲宗卒,在端王(赵佶)继位问题上,曾布与章惇意见不合,附和宣仁太后,拥端王为徽宗。徽宗因曾布拥立有功,罢章惇相,拜曾布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右相)。韩忠彦虽居左相,但生性柔懦,大事多由布决定。

  徽宗继位后,大臣对元祐、绍圣之政议论纷纷,认为有失偏颇,朝廷应处以大公至正消除朋党之争,乃改元建中靖国(1101年)。忠彦因“变易神宗法度”被罢左相,曾布独揽大权。徽宗于次年(1102年)又改元为崇宁,召蔡京为尚书左丞。曾布继续鼓吹“绍述”之说。终因“力援元祐之奸党,阴挤绍圣之忠贤”被罢相,以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润州(今镇江)。此后,曾布一再被降职至舒州(今安徽庐江)司户。大观元年(1107年),卒于润州,赠观文殿大学士,谥“文肃”。

  《宋史》将曾布列入奸臣传,近代梁启超在其著《王安石评传》中则赞言:“曾子宣者,千古骨鲠之士”,认为“其才其学,皆足以辅之,南丰可有弟,而荆公之得士,亦一夔而足者也。”并为其辩白:“荆公之冤,数百年来为之昭者,尚书数十人,而子宣之冤,乃万古如长,吾安得不表而出之。”

  南丰曾氏为耕读世家。自巩之祖父致尧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年)举进士起,77年间曾家出了进士19位。进士中,致尧辈7人,其子易占辈6人,其孙巩辈6人。此外,巩之妹婿王安国、王补之、王彦深等一批人亦皆进士。披阅《建昌府志》、《南丰县志》及诸曾著作如巩之《元丰类稿》,我们不能不被该家族的儒学底蕴、文化积淀与苦学精神所震惊。曾巩进士同年苏轼苏辙称:“儒术远追齐稷下,文词近比汉京西”,非虚言也。

  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与兄同登进士第,调宣州司户参军,怀仁令。神宗熙宁初,以集贤校理修起居注,棹知制诰、翰林学士兼三司使。以忤王安石出知饶、潭、广三州。元丰中历知桂、秦、陈、蔡、庆诸州。末年复翰林学士。哲宗元祐初,出知太原、真定、河阳、青、瀛等州府。绍圣初召为翰林学士承旨,知枢密院。徽宗立,以右仆射独当国。崇宁元年(一一○二)受蔡京所挤,罢为观文殿大学士知润州,累贬廉州司户。后徙舒州,提举崇福宫。

  熙宁二年(1069),经王安石推荐,受到宋神宗赏识,主管新法的推行工作,与吕惠卿共同制订免役、保甲等法,卓有成效,升任三司使。后渐与激进派产生分歧。熙宁七年,守旧派以皇太后及诸王为首,掀起反变法高潮,宋神宗动摇。曾布因与激进派意见不合,主张妥协并打击主管市易法,造成恶劣后果的吕嘉问等人,引起新法派内部的分裂,遂出知饶州(今江西鄱阳)。绍圣元年(1094),宋哲宗亲政,经宰相章惇引荐,任同知枢密院事,力赞章敦“绍述”之说,与章惇一起主持对西夏的开边活动。但在开边、恢复新法和打击元祐党人的活动中,他意见比较温和,常与章惇、蔡卞等人持有异议,并阻挠吕惠卿回朝任职。在立宋徽宗时,曾布作为新党温和派之领袖,附和向太后,排斥章敦,升任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后因引用亲戚,为蔡京所攻击。罢相后,屡遭贬责,大观元年八月乙卯(初二)日(8月21日)卒於润州,年七十二。谥文肃。《宋史》卷四七一入《奸臣传》。(来源:曾布 南丰公益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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