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冉·嵇康的诗句(共1句)

嵇康简介

嵇康(公元224年-263年,一作公元223年-262年),字叔,谯国铚县人,三国时期曹魏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

嵇康自幼聪颖,身长七尺八寸,容止出众。他博览群书,广习诸艺,尤为喜爱老庄学说。早年迎娶魏武帝曹操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 ,拜官郎中,授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司氏掌权后,隐居不仕,拒绝出仕。景元四年(公元263年),因受司隶校尉钟会构陷,而遭掌权的大将军昭处死,时年四十岁。

嵇康阮籍等人共倡玄学新,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成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名列“林名士”之一  。他的事迹与遭遇对于后世的时代气与价值取向有着巨大影响。

嵇康善文,其作品风格清峻,反映出时代思想,并且给后世思想界、文学界带来许多启发。又注重养生,曾著《养生论》。今有《嵇康集》传世。

皇甫冉的诗词曲代表作
皇甫冉(公元717-770年),唐代著名诗人。10岁便能作文写诗,张九龄呼为小友。他于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考中进士第一(状元)。历官无锡尉、左金吾兵曹、左拾遗、右补阙等职。为避战乱寓居义兴(今宜兴),据说他所住村庄后来被称为皇甫舍(今属芳庄镇)。因奉使江表,公元770年病卒丹阳,享年5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