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龄·嵇康的诗句(共2句)

嵇康简介

嵇康(公元224年-263年,一作公元223年-262年),字叔,谯国铚县人,三国时期曹魏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

嵇康自幼聪颖,身长七尺八寸,容止出众。他博览群书,广习诸艺,尤为喜爱老庄学说。早年迎娶魏武帝曹操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 ,拜官郎中,授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司氏掌权后,隐居不仕,拒绝出仕。景元四年(公元263年),因受司隶校尉钟会构陷,而遭掌权的大将军昭处死,时年四十岁。

嵇康阮籍等人共倡玄学新,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成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名列“林名士”之一  。他的事迹与遭遇对于后世的时代气与价值取向有着巨大影响。

嵇康善文,其作品风格清峻,反映出时代思想,并且给后世思想界、文学界带来许多启发。又注重养生,曾著《养生论》。今有《嵇康集》传世。

王昌龄的诗词曲代表作
王昌龄 (698— 756),字少伯,河东晋阳(今西太原)人。盛唐著名边塞诗人,后人誉为“七绝圣手”。早年贫贱,困于农耕,年近不惑,始中进士。初任秘书省校书郎,又中博学宏辞,授汜水尉,因事贬岭南。与李白高适王维王之涣岑参等交厚。开元末返长安,改授江宁丞。被谤谪龙标尉。安史乱起,为刺史闾丘所杀。其诗以七绝见长,尤以登第之前赴西北边塞所作边塞诗最著,有“诗家夫子王江宁”之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