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珍·天刑的诗句(共1句)

天刑简介

【出处】:《国语·周语下》:“上非天刑,下非地德,中非民则……而作之者,必不节矣。”《国语·鲁语下》:“少采夕,与大史、司载纠虔天刑。” 韦昭 注:“刑,法也。”【示例】:晋 袁宏《后汉纪·献帝纪五》:“君纠逖天刑,章厥有罪,犯关干纪,莫匪诛殛。” 唐 李白 《望鹦鹉洲怀祢衡:“才高竟何施,寡识冒天刑;芳洲上,兰蕙不忍生。”

郑珍(1806~1864)清代官员、学者。字子尹,晚号柴翁,别号子午孩、五尺道人、且同亭长,贵州遵义人。道光十七年举人,选荔波县训导,咸丰间告归。同治初补江苏知县,未行而卒。

学宗许郑,治经学、小学,亦工书善,还是晚清宋诗派作家,其诗格奇崛,时伤艰涩,与独山莫友芝并称“西南巨儒”。所著有《仪礼私笺》、《说文逸字》、《说文新附考》、《巢经巢经说》、《郑学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