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投笔的诗句(共1句)

投笔简介

投笔,汉语词语,出自《后汉书·班超传》典故,指文人弃文从武、投身疆场的行为。班超曾因家贫受雇官府抄书,后投笔感叹应效法傅介子、张骞建功异域,最终受封定远侯。

班超辍业投笔,明志表达效仿前人立功封侯之愿。其投笔举动成为文人转变志向的象征典故,后世以此指代弃文从武的行为。班超通过“以夷制夷”策略安定西域,历经三十一年获封侯爵。

该典故被广泛应用于诗词创作,如唐代魏征《述怀》中“投笔事戎轩”、清代王德钟《十九岁述怀》亦有“投笔荷戈”之句式。当代活动中“投笔从戎”仍用于形容参军报国的行为。

何景明的诗词曲代表作

何景明(1483年86日—1521年8月5日),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人,信阳浉河区人。自幼聪慧,八岁能文,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十九岁中进士,授中书舍人,并任内阁。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
何景明是明代“文坛四杰”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取法汉唐,一些作颇有现实内容。性耿直,淡名利,对当时的黑暗政治不满,敢于直谏,曾倡导明代文学改革运动,著有辞赋32篇,诗1560首,文章137篇,另有《大复集》38卷。墓地在今信阳师范学院大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