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煌言·鹰的诗句(共1句)

鹰简介

广义的鹰(hawk;eagle)泛指小型至中型的白昼活动的鹰形类鸟,尤指鹰属(Accipiter)的种类(真鹰,true hawk),包括苍鹰和雀鹰。广义的鹰(hawk;eagle)一词也常用来称呼鹰科的其他种鸟类(如鸢yuān、鵟kuáng和鹞yào),甚至用来称呼某些隼(sǔn)科鸟类(如隼、卡拉卡拉鹰)。鹰是肉食性动物,会捕捉老鼠、蛇、野兔或小鸟。大型的鹰科鸟类(雕)可以捕捉山羊、绵羊和小鹿。它体态雄伟,性情凶猛,动物学上称它是猛禽类。 在我国最常见的鹰有苍鹰、雀鹰和松雀鹰三种。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所有的猛禽都属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严禁捕捉、贩卖、购买、饲养及伤害。

张煌言的诗词曲代表作

张煌言(1620年7月8日—1664年10月25日),字玄著,号苍水,浙江鄞县(今宁波市鄞州区)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
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南京失守后,与钱肃乐等起兵抗清。后奉鲁王,联络十三家农民军,并与郑成功配合,亲率部队连下安徽二十余城,坚持抗清斗争近二十年。康熙三年(1664年),随着永历帝、监国鲁王、郑成功等人相继死去,张煌言见大势已去,于南田的悬嶴(ào)岛(今浙江象山南)解散义军,隐居不出。是年被俘,后于杭州遇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
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明史》有传。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