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景仁·刺史的诗句(共1句)

刺史简介

刺史,又称刺使,古代官名。“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

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

汉初复置。文帝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

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 

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西汉中后期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黄景仁的诗词曲代表作

黄景仁(1749年—1783年),字汉镛,一字仲则,号鹿菲子,常州府武进县(今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县)人,宋朝黄庭坚后裔,清代诗人。
黄景仁四岁而孤,家境清贫,少年时即有诗名,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为求生计开始四方奔波,一生穷困潦倒。乾隆四十六(1781年)被任命为县丞,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病逝。
黄景仁诗负盛名,和王昙并称“二仲”,和洪亮吉并称“二俊”,为毗陵七子之一,诗学李白,所作多抒发穷愁不遇、寂寞凄怆之情怀,也有愤世嫉俗的篇章,七言诗极有特色,亦能词。著有《两当轩集》、《西蠡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