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回·家法的诗句(共1句)

家法简介

家法,是指调整家族或者家庭内部成员人身以及财产关系的一种规范。但从规范层次即道德、宗教、法律、俗、艺术等的综合体意义上讲,家法作为一种家族自治的规范,其产生与法律是同源的。二者都是源于原始社会习惯规范,直到后来“大家”即国家出现后,二者才开始逐渐分离,各自发展。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家庭的形态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从严格意义上讲,现在意义上的家庭同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家庭有很大区别,或者说将历史上的家庭称为家族更确切。不可否认,中国古代存在着小家庭,但是这种小家庭是依附于宗族或者家族的。

方回(1227~1305),元朝著名人、诗论家。江西诗派殿军(中国文学史·第三卷·第六编·元代文学)。字万里,别号虚谷。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宋景定进士,知严州。降元,授建德路总管。后罢官,往来杭歙间。晚年在杭州以卖文为生。南宋理宗时登第,初以《梅花百咏》向权臣贾似道献媚,后见似道势败,又上似道十可斩之疏,得任严州(今属浙江)知府。元兵将至,他高唱死守封疆之论,及元兵至,又望迎降,得任建德路总管,不久罢官,即徜徉于杭州、歙县一带,以至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