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梅花的诗句(共4句)

梅花简介

梅(Prunus mume):蔷薇科,木本植物。形态多样,通常为小乔木,高4-10 m,树皮紫红色,叶片呈弧型或椭圆形,叶边常具小锐锯齿,灰绿色。单生或有时2朵同生于1芽内,直径2-2.5 cm,香味浓,先于叶开放;色丰富,从白色至粉红,深红,花萼多变,有红褐、绿色或紫红色。果实近球形,直径2-3 cm,黄色或绿色或紫红色,乌黑色,无毛,味酸甜苦,可用于食用或药用。果肉与核粘贴;核椭圆形,两侧微扁。花期在冬末春初,果期为5-6

梅原产地是中国东南部,主要生长在温带生物群落中。梅的繁殖方法包括嫁接、扦插、压条和播种。梅的价值不仅在于观赏,其花、叶、根和种仁均可入药。花蕾能开郁和中、化痰解毒;果实(乌梅)有敛肺、涩肠、生津、安蛔的功效。此外,梅还能抗根线虫危害,作为果树砧木。

梅花是中国十大名花之首,与兰花竹子菊花一起列为四君子,与松、竹并称为“岁寒三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梅以它的高洁、坚强、谦虚的品格,给人以立志奋发的激励。在严寒中,梅开百花之先,独天下而春。梅花色白雅洁,在冬末春初开花,枝干苍古,植为盆景,庭木尤富观赏价值。梅的栽培和欣赏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受人们的喜爱和珍视。

王安石的诗词曲代表作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今江苏南京),谥号“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的形成。哲学上,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短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唐宋八大家”。其“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