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适·鲸鲵的诗句(共1句)

鲸鲵简介

鲸鲵为汉语词语,读音jīng ní,原指鲸类动物(雄称鲸,雌称鲵)。后衍生多重比喻义:可代指侵略者、海盗等凶恶敌人,或象征无辜被杀者,清代文献中亦用于描述海盗活动。

其内涵随语境发展呈现多元特征。早期文学作品多以其生物意象描绘巨形象,如曹植洛神赋》。作为比喻时,既可指代残暴敌人(《左传·宣公十二年》),又引申为受迫害者(李陵《答苏武书》),甚至曾作为传国宝的象征。

词源流可溯至先秦,《左传》首创其负面象征用法。后世《晋书》《资治通鉴》等典籍沿袭其喻,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时强调指代“敌人之魁桀者”。自汉至清,语义核心保持稳定,细节随时代流变,持续活跃于文言体系。

高适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适(700年—765年),汉族。字达夫、仲武,景县(今河北景县)人,后迁居宋州睢阳(今河南商丘)。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世称高常侍。少孤贫,爱交游,有游侠之,并以建功立业自期。20岁西游长安(今陕西西安),功名未就而返。开元20年去蓟北,体验了边塞生活。后漫游梁、宋(今河南开封、商丘)。天宝三载,与李白杜甫岑参同游梁园(今河南商丘),结下亲密友谊,成为文坛佳话。天宝八载(749年),经睢阳太守张九皋推荐,50岁应举中第,授封丘尉。十一载,因不忍“鞭挞黎庶”和不甘“拜迎官长”而辞官,又一次到长安。次年入陇右、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幕,为掌书记。安史之乱后,曾任淮南节度使、彭州刺史、蜀州刺史、剑南节度使等职,官至渤海县侯终散常侍,世称“高常侍”。永泰元年(765年)卒,终年65岁,赠礼部尚书,谥号忠。
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有《高常侍集》等传世,其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开封禹王台五贤祠即专为高适、李白、杜甫、何景明李梦阳而立。后人又把高适、岑参、王昌龄王之涣和称“边塞四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