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祁·贪官的诗句(共1句)

贪官简介

"贪官"作为汉语词语具有双重含义,既指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官员,也包含过度追求官位权势的语义属性。该词最早可追溯至汉代文献,《论衡·问孔》中"贪官好仕"的论述展现了其原始语境下的词义特征。在词语结构上与"污吏"组合形成成语"贪官污吏",通过联合式构词强化贬义属性。唐代韩愈皮日休等文学家的作品记载,佐证了该词语在古代官僚体系中的使用场景。现代词典普遍将"贪赃枉法""奸官污吏"等列为近义词,形成完整的语义关联网络。

宋祁的诗词曲代表作
宋祁(998~1061)北宋文学家。字子京,祖籍开封府雍丘(今河南商丘民权双塔集),出生于安州安陆(今湖北安陆)。天圣二年进士,官翰林学士、史馆修撰。与欧阳修等合修《新唐书》,书成,进工部尚书,拜翰林学士承旨。卒谥景文,与兄宋庠并有文名,时称“二宋”。诗词语言工丽,因《玉楼春》词中有“红杏枝头春意闹”句,世称“红杏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