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汝绩·贪官的诗句(共1句)

贪官简介

"贪官"作为汉语词语具有双重含义,既指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官员,也包含过度追求官位权势的语义属性。该词最早可追溯至汉代文献,《论衡·问孔》中"贪官好仕"的论述展现了其原始语境下的词义特征。在词语结构上与"污吏"组合形成成语"贪官污吏",通过联合式构词强化贬义属性。唐代韩愈皮日休等文学家的作品记载,佐证了该词语在古代官僚体系中的使用场景。现代词典普遍将"贪赃枉法""奸官污吏"等列为近义词,形成完整的语义关联网络。

赵汝绩,字庶可,号台,浚仪(今河南开封)人,寓会稽。太宗八世孙(《宋史·宗室世系》一九)。与戴复古多唱和(《石屏集》卷二《题赵庶可山台》)。有《山台吟稿》,已佚。《江湖后集》辑其诗为一卷。 赵汝绩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江湖后集》为底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